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养老服务人员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志愿者可以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享受社会养老服务,并享有《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权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