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第七十一条有效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