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使每个人不分性别、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贫富、不分民族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