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要素保障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和业态的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快递经营企业入驻各类园区,推动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