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快递经营企业使用可循环利用或者可重复利用的包装箱、中转袋等包装产品。

鼓励快递经营企业推进包装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模组化,提高包装产品与寄递物品的匹配度,减少电商快件的二次包装,防止过度包装。

支持快递经营企业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使用已取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材料、包装产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