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快递和绿色快递第二十三条有效省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推进快递业数字化应用和监管系统建设,开展数字快递监测、统计、分析,发布快递业发展指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