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