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繁体字、异体字的保留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