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二百五十五条已修改各级监察机关应当通过互联网政务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开下列监察工作信息:(一)监察法规;(二)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案件调查信息;(三)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四)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二百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