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七章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有效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