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第二十五条有效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协商代表在集体合同草案文本上签字确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