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协商代表第十二条有效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有效期满为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