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二章 诉求办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推进京津冀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网上通办,对本市异地养老、医疗报销、交通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诉求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