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本市推进京津冀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网上通办,对本市异地养老、医疗报销、交通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诉求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