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战略定位,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