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对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阶段性和总体考核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