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长港河上的国省干线桥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维护;长港河上的农村公路桥梁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理维护;长港河上的其他专用桥梁由权属单位或者相关主管单位管理维护。

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