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本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