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二条有效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