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三章 修复与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湿地公园内的设施、服务网点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并符合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