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辅警实施威胁、侮辱、殴打、诬告、陷害等侵害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