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电动摩托车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分类管理、消化存量、调控增量、规范通行、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