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摩托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动摩托车是指除电动自行车以外,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两轮、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按照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