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环卫、快递等专用电动三轮车确需加装载物车厢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外形尺寸、箱体颜色等标准进行统一加装,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登记。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