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的;

(二)持有本人两本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