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三)驾驶人年满16周岁。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