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七条有效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