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禁止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介绍替代记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