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发展旅游业应当符合银川市旅游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文化特色,推进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开发。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