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条有效中小企业的有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加强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信息、宣传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