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中小企业的有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加强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信息、宣传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