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