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