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创新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