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便利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具体内容、要求和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一体化平台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