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汕头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综保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