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在项目建设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公示牌应当载有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

(二)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主要指标;

(三)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

(四)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五)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和受理途径;

(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