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政设施发生故障或者险情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排险,尽快恢复正常使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抢修施工。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