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保证设备完好、高效、节能、环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产权不属于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管理的建(构)筑物的室外照明设施,应当按照规定亮化,并接受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