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一条有效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