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节轻微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