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节轻微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下罚款。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