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五十一条有效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紧急维修费用具体划拨程序按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人先行垫付应急维修费用的,可以在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