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物业服务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疫、治安、消防、防灾等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