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和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可以将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秩序维护等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并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但不得将其应该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