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三十二条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下列方式产生:(一)社区推荐;(二)居(村)民委员会推荐;(三)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