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从事加油站经营、油品运输、油品贮存和车船修理、保养、清洗,以及化学品贮存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油品、溶剂等化学品挥发、遗撒、泄漏对土壤造成污染。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