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自治县风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