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上一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结果,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