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旅游景区(点)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向旅游主管部门、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