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章 控制吸烟场所与区域第七条有效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是,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少量供消费者使用的吸烟房间,在吸烟房间内可以吸烟。鼓励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