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五条有效特区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特区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对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民用且低风险的工业建筑,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完善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