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道资源利用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